本文目录一览:
- 〖壹〗、张田超律师:如何理解疫情影响下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
- 〖贰〗 、疫情下物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 〖叁〗、“新冠”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张田超律师:如何理解疫情影响下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
在疫情影响下 ,合同履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符合条件时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需满足实质条件 、程序条件并注意相关事项 。

疫情下物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壹〗、疫情下物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需从合同管理、内部管控 、行政合规及保险应用等多维度综合施策 ,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和风险转移降低法律风险。物流运输企业在疫情下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合同纠纷风险合同解除风险: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能引发解除争议。
〖贰〗、企业擅自提前复工的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企业未按政府规定执行防控措施(如擅自提前复工 、未做好防护措施),即使未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 ,企业或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可能面临治安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
〖叁〗、保险是物流企业的风险防范底线,但物流保险也存在风险。
〖肆〗 、● 律师支招:首先 ,物流企业自身要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经常检验运输工具的安全性能,降低“人祸 ”发生的可能性。其次 ,要对企业或者运输货物及时投保,以防止非人为因素导致价值较高货物受损时,企业遭受巨额赔偿 ,从而降低“天灾”发生的可能性 。
“新冠”疫情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及应对建议
〖壹〗、“新冠 ”疫情在法律上可被认定为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产生多方面影响,合同当事人可通过预判影响、关注政策 、积极协商、善用法律原则等措施应对。
〖贰〗、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处理根据《民法典》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 ,若疫情导致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公平(如原料费用上涨数倍 、客流量锐减至亏损),企业可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例如:原材料成本因疫情上涨超过合同约定比例;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如30日) 。
〖叁〗、合同双方在缔约时已通过特别条款约定排除不可抗力免责适用;当事人因未及时采取减损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部分,不得主张免责。实务操作建议 证据固定:当事人应及时收集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文件、交通管制通知 、企业停工证明等客观证据 ,证明合同履行障碍与疫情的直接关联性。
〖肆〗、部分履行不能:若疫情导致合同部分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调整交付时间、数量或费用。继续履行显失公平:若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 ,可依据《合同法》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 。政府行为与商业风险的区分:需区分政府防控措施与市场波动等商业风险。
〖伍〗 、及时通知与举证:受疫情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政府防控措施等证明材料。协商与利益平衡:在纠纷处理中,企业应坚持利益衡平原则 ,通过协商妥善化解矛盾,共克时艰 。结语:新冠疫情虽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定条件,但企业不能滥用其作为合同违约的“免责金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