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壹〗、疫情复工条件
- 〖贰〗、个体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
- 〖叁〗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企业提前复工违法吗
- 〖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的相关问题
- 〖伍〗、陕西: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建设项目费用计算进一步明确
疫情复工条件
疫情期间,黑龙江住建厅针对建筑工地复工提出了23个条件,具体如下:建筑工地开(复)工前“七有”有机构:需制定疫情联防联控方案 ,建立以项目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并设置疫情防控专职人员,确保防控工作有组织 、有领导、有专人抓。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级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对医护人员复工条件和要求如下:分区分级恢复医疗服务低风险地区:尽快全面恢复医疗服务,门急诊、住院 、手术、检验检查等工作全面向患者提供,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暂停医疗服务。
企业复工防护措施建议企业复工复产期间需结合当地政策落实防护工作 ,具体建议如下:成立防护工作小组由企业负责人牵头,联合人力资源、行政 、安全等部门成立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复工方案制定、物资调配、应急处理等工作 。
个体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
〖壹〗 、确保复工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日常防控工作:加强通风换气与卫生:保持工作区域通风良好 ,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体温检测:落实晨午间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区域,并及时上报 。清洁消毒制度:对厂区大门、公共洗手间 、生产车间等进行定期消毒。
〖贰〗、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确保复工期间有计划、有组织 、有秩序进行生产。日常防控工作包括加强通风换气,搞好卫生,严格执行体温检测和清洁消毒制度 。落实晨午间体温检测,监测体温 ,对体温异常(≥37oC)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及时上报并与医院联系。
〖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 ,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 、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企业提前复工违法吗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 ,企业未经允许提前复工是违法的。具体法律依据如下:《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Fourteen〗、条:规定了有关单位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法律责任。如果企业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或者未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等,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 ,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罚款 。
多省市发布延迟复工通知,部分企业不得早于3月16日复工 ,主要涉及制造业 、建筑业等行业,企业需遵守规定,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企业运营职能管理人员需合理安排放假时间、薪酬核算等事宜。延迟复工通知详情 通知发布:多省市再次发布延迟复工通知 ,部分企业不得早于3月16日复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2月1日出台了专门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费用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经营者有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的任意一项行为就属于“哄抬费用违法行为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源携带者隐瞒病情 、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特定受疫情影响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

疫情期间企业复工的相关问题
〖壹〗 、劝导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 ,指导企业工会宣讲疫情防控政策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劝导职工及时返岗。
〖贰〗、疫情期间工地复工面临以下4大难题:工地防疫任重道远 工地作为人员高度聚集场所,工人流动性极大 ,防疫工作面临巨大挑战。部分地区明确规定工地出现1人以上确诊病例即列为重大安全事故,防疫责任重大 。
〖叁〗、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用电 、用水、用气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的作用:无具体要点内容阐述,但强调了此方面作用。
陕西: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建设项目费用计算进一步明确
〖壹〗、施工降效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复(开)工项目完成的工作量可计取施工降效费用 ,由发包方承担 。承包方确定施工降效内容并编制费用,报发包方审查认可,列入措施项目费用。赶工措施费用: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项目需要赶工的 ,赶工措施费用另行计算并明确计算原则和方法。
〖贰〗 、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费用明确为每人每天20元标准足额计取、包干使用 。具体说明如下:费用涵盖内容: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人员工资、防控物资 、核酸(抗原)检测、宣传教育和临时设施等费用。计取条件:以防控期间(不含常态化疫情防控期)施工单位的现场工人和管理人员实际人数计算。
〖叁〗、例如,陕西省曾用劳保费结余设立专项补助,对复工企业按项目类型给予不同标准支持:普通项目企业可申报专项补助 ,承建急难险重防疫项目的企业按“每人每天100元”发放补贴,且“就高不就低 ”不重复领取。此类政策具有地域性,需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 。
〖肆〗 、疫情防控期间未复工的项目 ,工期应予以顺延,顺延工期计算从陕西省政府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20年1月25日)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双方应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顺延工期。
〖伍〗、疫情防控专项经费 费用标准与范围浙江、山东规定按每人每天40元计取专项经费 ,包含防疫物资费、人工费 、降效费及其他费用(仅计取税金) 。四川省明确降效费需单独计算。厦门通过调整人工费动态指数(2016)及上浮安全文明施工费(20%)间接支持防控成本。







